在文學上把沒有感情的東西,比擬做有情的人來描述的方法,叫做「擬人法」。如果把人比做物來描繪,使人加深印象的方法,就叫做「擬物法」。這種方法是使人「物性化」。
「擬物法」,是把人比做東西,可以比做「動物」,比做「植物」,也可比做「無生物」(沒有生命的東西)。現在分別舉例說明如下:
(一)把人比做動物:
(1)考試題目答不出來,我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。
(2)小弟弟胡鬧起來,像野牛一樣的凶猛。
(3)把媽媽送給我的三千元手錶弄丟了,似乎有一隻小鹿在我的心頭亂蹦亂撞。
(二)把人比做植物:
(1)王小姐,出落得像高貴的蓮花。
(2)她的嘴唇像菱角一樣可愛。
(3)陳老師任教三十年,所以桃李滿天下。
(三)把人比做無生物:
(1)他發脾氣,像是火山爆發了。
(2)她的嘴巴像機關槍似地,說個沒完。
(3)她失望地坐下來,像一座冰冷的石膏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