論說文是論述道理的文章。梁啟超先生把論說文分為五種:說喻、倡導、考證、批評、對辯。前三類重在說明;後兩類重在論辯。也就是從性質上來說,前三類是說明文,後兩類是議論文。不過一般人把議論文和說明文合稱做論說文。
寫作論說文要把握下列五個原則:
(一)明顯的限定文字含義:寫論說文,先要說明題目的意義所在,也就是先說明題目的定義,這樣子觀念才會明確,事理才能顯著。
(二)確定主旨:寫論說文,必須把握題旨,確定主旨,這樣子,劃定了中心思想以後才容易發揮。
(三)論點要圓通:寫議論文,要能把握論點,做到「能立」和「能破」的地步。所謂「能立」,就是建立自己的主張;所謂「能破」,就是能夠駁倒對方不同的理論。做到己「立」而不能被「破」的境界,就是「立定主意,把握論點」的境界,也就是做到「論點圓通」的地步。
(四)闡述有條理:寫論說文闡述道理一定要有條理,如果條理不清晰,事理也就難以闡明,所以寫論說文切忌雜亂沒有條理。
(五)要有充分的證據:寫論說文除了把握主旨以後,還要提出證據,使別人信服。證據的種類很多,有的是曾經發生過的事實,有的是古人說過的話,有的是現代人的名言。也可以用正反法、因果法,來證明自己的論點正確。
總之:寫論說文要立意正確,措詞、論理恰當,有獨到見解,而不是陳腔濫調;有具體辦法,而不是高談闊論;有自己的看法,而不是人云亦云。如果能做到這些,就是一個寫作論說文的高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