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臺中市健康促進學校--菸害防制議題繪畫比賽實施計畫
壹、計畫目標:
為了落實菸害防制議題,加強學生對菸害防制的認知,
並將之推展至全市校園及社區,特舉辦全市國中小菸害
防制美術比賽。
貳、辦理單位
指導單位:臺中市政府教育局
主辦單位:臺中市立北勢國中
參、競賽組別:
分國中組、國小組,共計二組。
肆、參選對象及送件件數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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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市國小、國中學生,每人限參加一件(入選發現重複者,由承辦單位刪除),健康促進菸害議題學校務必送件,每校可送1-5件,其他學校自由參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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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以菸害防制為主題自由發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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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品規格:
1. 繪畫:ㄧ律為四開圖畫紙(約54公分×39公分),作品均不得裱裝,橫幅或直幅不限。
2.使用材料不限,水彩、蠟筆、水墨、拼貼、彩色筆等皆可。
伍、報名及評選方式:
一、學校報名彙總表、報名表領取(如附件一、二):至中市教網站下載報名表。
二、送件日期:4月16日至4月27日止(以郵戳為憑)。為確保作品完整,請參賽作品繳交或寄送時注意防範毀損事宜。
三、送件方式:請將學校報名彙總表、報名表連同作品親送或郵寄至北勢國中潘惠珠組長收(435台中市沙鹿區英才路150號。
四、作品以創作為主,不得抄襲。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,不符合各項個別規定及本實施要點內所載之任何規定者,如得獎亦取消得獎資格。
五、評分標準:
國中、國小繪畫:依主題40%、技巧30%、創意30%等項目,予以評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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結果公布:預定於5月辦理評選,結果公布於台中市教育局及北勢國中網站。
陸、評審方式:由承辦單位邀請美術專家組成評審小組,遴選出優良作品。
柒、獎勵:
各組分別選取優秀作品頒發禮品及獎狀,參賽獲佳作名次以上者,於6月1日菸害防制成果展當天現場展出並頒獎。
一、各組參加比賽得獎者:
(一)第一名:各組1名,獎品一份,並頒發獎狀乙幀。
(二)第二名:各組1名,獎品一份,並頒發獎狀乙幀。
(三)第三名:各組1名,獎品一份,並頒發獎狀乙幀。
(四)佳 作及入 選:各組擇優錄取若干名,獎品一份,並頒發獎狀乙幀。
二、指導獎:
每件作品可列指導老師乙名,前三名頒發市府獎狀乙幀。但指導為一人不重複發給。
捌、其他:
一、凡獲選者之作品,其智慧財產使用權歸屬臺中市政府,刊登不另付稿酬。
二、得獎作品倘有違反智慧財產權者,主辦單位得逕行取消相關得獎資格、獎品、獎狀等權益,參賽者不得異議,並請參賽者自負民刑事等法律責任。
三、代表參賽獲佳作名次以上者,將於6月1日菸害防制成果展中辦理頒獎事宜,本得獎結果將於網站公告轉知學校。
玖、獎勵:活動結束後檢討成效,辦理活動績優人員依規定核予敘獎。
拾、參加工作人員給予公(差)假登記。
拾壹、本計畫核定後實施,如有未竟事宜,公告於中市教育局網站及北勢國中網站,不另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