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會又傳情殺事件,新聞媒體整日播放著,大學開了戀愛學,只是感情這種事情豈是理論能教導的?就算演練過再多的狀況題,人是活的,有無數種可能的反應,教授們又能教導什麼呢?
多年前的一宗師生戀,老師跟小自己十六歲的女孩子戀愛,被對方家長發現要求巨額遮羞費,老師被逼急了殺了女方的雙親,連女孩子也被他殺了,而且女孩身上的傷勢多位死者中最嚴重的,也像這次的輛輛老師一樣是頸子幾乎斷了。兇手到後來知道女孩前一天晚上在電腦中還留下記錄說"我就要和心愛的男人遠走高飛了,好開心",崩潰認罪。
http://news.cts.com.tw/cts/society/201109/201109020814788.html
幾年前台中有名的洪國揚情殺案,因為女友姊姊曾經反對兩人交往,對女友姊姊殘忍虐殺,連女友室友也無辜被殺害,最後畏罪跳樓自殺還留下遺書給父母~「對不起爸爸媽媽,你們沒有教我處理情感問題,我有感情問題,我過不了情關……」
http://hk.apple.nextmedia.com/international/art/20040106/3774269
今天在自由時報看到一篇文章也是在談論張彥文殺女友案,提到人腦中有所謂的良心中樞,良心中樞不發達的人很可能會為了達到目的不擇手段。至於造成良心中樞不發達的原因,5%為先天因素,95%則是因為後天造成---從小過度被寵愛、放縱。
為人父母啊!!誰不愛孩子?
愛之有道,愛不成礙;
愛之無理,礙己害人。